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文章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公告,主要讲述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条件,所需材料及材料要求,资格审查办法,综合考核办法,监督保障机制及其他信息等。
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昌平实验室成立于2020年10月,是国家创建的新型科研机构,核心办公场地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
昌平实验室使命是聚焦国家在生命科学领域重大发展需求,以国家重大任务为导向,同国内外高端科研与临床研究机构、大学、企业广泛深度合作,探索新型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行使充分的科研与人财物自主权,为科研教学提供优厚的待遇和服务保障条件。聚集顶尖科研团队,产出重大科技成果,推动生命科学领域的产学研融通创新,解决人类重大健康问题,提升国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提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核心关键技术;探索国内外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建立科学、高效、规范、安全的管理制度与内控流程;建设世界一流的生命科学领域新型研究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以下简称“首医”)与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首医与昌平实验室双方优势互补、学研共建、共同发展,共同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主要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主要依托首医完成;
第二阶段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主要由昌平实验室完成。符合首医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首医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一、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申请条件;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②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新GRE≥305分;
⑤TOEFL≥90分(IBT);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2016年1月1日之后)有效,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2018年1月1日之后)有效。
3.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二、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
(1)纸质版的《博士研究生报名表》一份(网报后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2)纸质版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印在一张纸上);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3)纸质版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各一份(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统一格式,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含规培专业信息),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4)纸质版的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5)纸质版的符合报考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扫描件;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6)纸质版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7)纸质版的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专利、科技成果奖等)复印件;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8)纸质版的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综合水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9)纸质版的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统一格式,需由专家亲自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名),该项材料无需电子版;
(10)纸质版的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11)纸质版的个人陈述(格式见附件1《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考生自述表》,填好后A4纸打印并签名)
电子版的扫描件(PDF格式)。
每位考生须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的个人陈述,应至少包括:学习和科研经历、经验、科研特长、突出能力等;
硕士论文工作创新点描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习科研计划,包括希望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设想;出国交流访问学习经历(若有请务必填写,并标注交流访问学习的起止时间、目的和内容);
(12)纸质版的《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成果获奖汇总表》;
电子版(EXCEL格式)。
注:该项的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需与材料(7)-(8)保持一致即可,无需重复打印提交以上证明材料。未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和获奖一律不予统计。
(13)纸质版的《思想政治情况表》(统一格式);
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
其中,材料3(在读证明)、材料9、材料13模板的下载地址:详见首都医科大学报名系统首页或http://yjsh.ccmu.edu.cn/zsgz/xzydzsgz/index.htm
1.格式要求
电子版的每项材料需按照“编号+文件名称+姓名”命名,若某一类别没有材料,则跳过该编号。所有文件应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按照“姓名+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申请材料”命名。
2.材料接收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昌平实验室邮箱:admissions cpl.ac.cn,邮件主题需标明“姓名+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2024年博士申请考核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好,邮寄到以下地址(注:只接收顺丰快递):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18号迈瑞北京园区A座西门三层教育培训部;
联系电话:010-81935000-1112
3.材料提交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3日12:00。逾期、资料不完整及未按照要求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三、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审查办法
昌平实验室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昌平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包括: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体健康,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在校学习课程成绩、班级排名等,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3.学术成果:如在读本科和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水平(期刊级别与影响因子)、获得课题项目级别以及专利等在其中排名位置等。
4.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得奖励与处罚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
四、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对专业学位的考生加强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同时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笔试,闭卷,时间2个小时。
考查内容:专业基本知识及专业外语水平。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
每位导师报考的笔试合格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低于1:1.5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四舍五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学生名单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由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答辩方式对考生逐一考核。考核专家组一般由5位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本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一般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面试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面试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妥善留存备查。
考查内容具体如下:
1.英语考查,学生随机抽题并现场进行朗读和翻译,5 min;
2.专业考查,10 min以内的自我介绍(使用PPT)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3.专家提问,5 min。答辩专家小组对考生综合能力进行考核,就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工作潜力、外国语应用能力等综合评判。
★合格线:60分。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
综合考核总成绩(拟录取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合格线:120分。
各单项考核成绩及总成绩都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学生名单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五、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拟录取
1.昌平实验室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昌平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昌平实验室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昌平实验室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首医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1.本昌平实验室招生考核实施细则,经昌平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审批通过。
2.昌平实验室将严格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昌平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昌平实验室将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申诉人;如对昌平实验室处理结果有异议,在昌平实验室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七、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010-83911740
昌平实验室:010-81935000-1112(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八、首都医科大学昌平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监督电话
学校:010-83911095
昌平实验室:010-81935000-1110(工作日9: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