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前一周内,考生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在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5月10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工程)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5月11日
0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
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专用答题卡)作答。
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主观题在答题纸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2.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
二、已取得某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他科目的考试。
三、报增项的考生按“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考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
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学历证明材料内容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上传学历证明材料之一即可。学历证明材料包括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jpg格式)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报考级别为考增项的考生,需上传学历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及通过考试取得的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上传学历证书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2.中专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上传认证报告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4.取得军校学历的,须上传毕业证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5.其他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学历,须上传相关学历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jpg格式)。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上传文件具体要求
1.上传电子扫描件必须为未经软件修改的原图且为jpg格式。
2.单个文件大小200KB—400KB。
3.复印件电子扫描件无效。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14日,报考人员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吉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日。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费用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248号),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4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48元。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上传学历证明材料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成功,无需现场审核。网上缴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网上缴费后报考信息不得修改,不再受理补交更正材料业务。
吉林省白山市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要求
各级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做好考务工作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要将制度管人、管事、管程序的理念贯穿于考试工作全过程。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人社部31号令,做到依法执纪、文明执纪、科学执纪、规范执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