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湖南省株洲市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各科目试卷满分的6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0分(满分100分);《安全生产管理》60分(满分100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60分(满分100分);《安全生产专业实务》60分(满分100分)。
湖南省株洲市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
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湖南省株洲市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后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
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报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参加考后核查。
人员名单、核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市州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湖南省株洲市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纸质证书如发生遗失、毁损等将不再补办,请妥善保管。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